晋江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7日在晋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仲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五城同创”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抓履职,专项整治促规范,从严从实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进步、新提升。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深刻领会和把握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助力支持。 

  强化服务发展职责担当。密切关注经济态势,从改善发展环境、减少不和谐因素等角度入手,出台检察机关服务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细化服务举措,规范检企互动。围绕金融改革创新主题,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华侨大学开展“检察机关在民间金融领域的职能研究”,申报课题获得省法学会立项通过。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29件37人,提起公诉33件43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尺度界限,严格把握“六个关系”、坚持“五个慎重”,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司法氛围。 

  践行执法为民根本宗旨。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制售伪劣产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9件19人,提起公诉7件12人。密切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大力度惩治抽逃资金、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7件18人,提起公诉25件29人,协助追还拖欠工资700多万元。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组建生态资源检察专业化工作团队,深入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力护航“生态绿城”建设。联同公安、法院打造生态环境案件快侦、快诉、快审“绿色通道”,依法批准逮捕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3件29人,提起公诉18件26人。制定《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和办案沟通。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皮革、电镀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旁听污染环境案件集中庭审,提升企业环保经营、绿色生产意识,经验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头版刊发。 

  二、切实履行刑检职能,推进平安建设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53件2921人,提起公诉3864件4790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案件112件123人,提起公诉122件134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8名犯罪嫌疑人,报送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把握刑事犯罪新动向,积极参与“清网行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电信诈骗、伪基站、网络赌博等刑事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16件33人。 

  准确适用从宽刑事政策。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少捕慎捕,依法对40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决定。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对于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44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0人。建立跨区域协作的考察帮教机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启动异地协助考察帮教,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品牌效应,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355件次。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与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构建“政府-企业-机构”三位一体帮教体系,落实帮教27人。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签订“女童保护”项目合作协议,依托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深入我市各小学、社区普及推广儿童自我保护知识。 

  三、依法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4件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2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科级干部9人,大案比例达88.24%。认真把握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坚持查细、查透,深入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从中立案32人。成立追逃追赃工作小组,强化措施落实,动员投案自首4人,追缴赃款332万余元。把惩治行贿作为遏制腐败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突出查办多次行贿、多头行贿案件,追究行贿、介绍贿赂犯罪3人。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牢固树立理性平和规范的办案理念,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讲依据、规范办案讲程序、文明办案讲形象、优质办案讲质量。加强和规范初查工作,严格初查程序,全面、客观地搜集证据。强化系统办案思维,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凝聚工作合力,健全侦捕诉衔接横向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引导侦查收集、固定证据,推进案件质量提升,促进案件快侦、快捕、快诉;树立“贪渎并查”纵向深挖工作理念,在查办渎职犯罪过程中同时调查贪污贿赂行为,有效推动整体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扎实开展预防教育。联合市政府召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作推进会,探索建立工作通报和联络、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督促纠正等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工作新格局。系统研究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党委和人大领导批示肯定。拓展警示教育基地功能,接待参观124场次,受教育人数6802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提供查询1326件次,把好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廉洁准入关口。积极延伸预防工作触角,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走进民营企业”系列活动,深入不同片区30余家企业开展法制宣讲,在9家民营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延伸、拓宽诉讼监督的触角和领域,努力在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步。 

  深化侦查审判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10件10人,追加逮捕29人,追诉漏犯2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件、检察建议21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在罗山、内坑等四个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促进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强化对审判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15类案件适用量刑建议,发出量刑建议书2379份,采纳率达96.8%;依法审查刑事判决书4024份,针对纠正案件定性及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提出抗诉5件8人。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在评得“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稳步拓展工作职能,将“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查阅档案、约谈走访、建立台账等方式,对2011年以来监外执行情况开展逐一清理、核查,从中纠正漏管、脱管人员;对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依法建议收监。积极探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出台工作意见,选取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环境两类案件作为切入点,对刑事判决中罚金、罚没款和查封、扣押财物处理不到位等情形,督促移送执行61件69人。 

  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深入学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灵活运用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9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7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被执行人擅自处分名下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定期总结虚假诉讼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汇编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五、严格规范检察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围绕影响执法办案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案件管理,不断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司法规范。坚持从大处着眼抓关键、小处着手抓细节、问题导向抓整改,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最高检列出的100项司法不规范行为表现,采取个人自查、交叉评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找准查透存在的问题。邀请勤政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整治活动,先后召开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等部门和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百案析查”活动,抽取269件办结案件,采取审阅卷宗、形成报告、集体评议等方法,查找、整改案件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规范性问题。 

  以严格办案责任保障司法规范。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把关、依法过滤,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78件348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33件52人,退回补充侦查1260件次。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建立庭审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庭审活动评议监督全覆盖,进一步促进公诉人出庭专业化、规范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即时、动态监督的优势,推进案件监督平台建设,定期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 

  以网络信息技术助力司法规范。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的趋势,探索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依托互联网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在“检察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612条、法律文书195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条,以公开促规范。依托互联网提供司法便民服务,完善“两微一站”建设,推出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等功能,为群众实现“指尖上的便利”。依托互联网传递检察正能量,运用动漫视频、图解新闻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检察微文167篇次。 

  六、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打造过硬队伍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围绕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始终牢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人大作专题汇报,及时办理并反馈代表建议、交办信访件。出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全面推行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联络代表工作机制,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电话信函联系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举办主题为“走进晋江检察,体验司法亲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工作场所,和检察官开展“零距离”互动,多方位展现新时期检察工作情况。 

  强化素能夯实基础。依托检校共建平台,全面推进人才强检工程,深入开展案例教学、庭审辩论、证据分析等培训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律师行业、外地检察机关等不同单位和部门的学习交流,组建团队参加“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联同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侦监业务协作练训活动。根据不同岗位素能要求,培养同时兼具心理咨询、财会金融、信息化应用等专业素养的“一专多能”人才,10名干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组织干警深入开展理论调研,促进理论成果转化,在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19篇,推荐论文参与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均有获奖。 

  正风肃纪树立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行为。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专项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档案记录等常态化作风建设,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打造政治过硬、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案多人少”矛盾依然较为突出;诉讼法律监督依然比较薄弱;“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还不够有力,创新意识与当前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互通还不够及时、全面;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要有更大的提升;等。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应对和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趋势性新特点,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在加快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中丰富“晋江经验”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检察工作,为推进平安晋江、法治晋江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专业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创新发展理念,改进司法方式,提升履职能力。依法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重要改革,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对接司法改革,切实做好改革启动前的调研论证、专业培训等准备工作。不断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在提升干警素养、落实从严治检上持续下功夫,牢固树立廉洁从检风气,逐步推进检察官专业化精英化进程,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围绕协调发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发展大局。在司法办案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切实担当起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提升预防犯罪实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实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着眼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坚持通力合作、信息互通理念,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双向咨询和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围绕开放发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推进规范司法。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加强和创新全媒时代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托网络信息技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传播法治文化。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焦点,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理解和认同感。持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以更高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促进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五是围绕共享发展理念,关注民生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五中全会保障民生的各项重大部署,立足职能,依法办案,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清醒认识公共安全领域面临的新风险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防止各类风险积聚扩散。结合司法办案,积极探索检察环节更加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措施,促进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让司法办案更多地呼应群众需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更加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积极担当,奋发有为,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为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丰富“晋江经验”奉献力量!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六个关系”(P2):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之间的关系;严格把握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传统的人情往来、礼金往来与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执行和运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合法的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与违法所得的关系;严格把握企业中个人的职务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的关系。 

  2、“五个慎重”(P2):慎重决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选择办案时间,在全市性或企业重大活动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到相关单位和企业办案;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生产设备、财物、账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 

  3、“捕、诉、监、防”一体化(P2):由同一办案单位负责同一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 

  4、“两提升五过硬”(P9、P12):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5、“两个责任”(P10):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6、“两法衔接”(P11、P12):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