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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泽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诚公正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一年,我们打造晋检品牌,成绩喜人。有3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蝉联“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获 “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我们弘扬“工匠精神”,人才辈出。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等先进典型。我们丰富检察经验,好评如潮。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经验得到全国政协王钦敏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省检察院何泽中检察长批示肯定,有18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肯定推广,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莅临晋江视察检察工作纷纷点赞。
一、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并行,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坚持立足检察放眼全局,紧紧围绕市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主动融入“三大战略”和“三个年”活动重要部署,找准着力点,提升融合度,全力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法治发展环境。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晋江经济健康发展、保障2020年世界中学生运动会顺利举办等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传承和丰富晋江检察经验”系列大讨论,确保检察工作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围绕“项目攻坚突围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52次,依法起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37人,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高度关注金融风险,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洗钱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依法办理泉州首例洗钱案。牵头召开打击恶意逃废债联席会议,依法提前介入,起诉恶意逃废债犯罪9人,涉案金额高达15.9亿元,被评为泉州市检察机关“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建立检银协作预防机制,组织22家银行的从业人员参加专题讲座,结合办案向银行发出检察建议7份,发放法律读本3000册,促进建章立制、防范风险。
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出台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涉企犯罪32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批捕起诉“塑料紫菜”案和“塑胶椰果”案犯罪嫌疑人,维护企业正常发展环境和商品声誉。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关于加强犯罪预防的需求,主动担当,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五里工业园建成全省首家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为企业高管和员工提供警示教育50场4500余人次,引导企业和员工守法从业、依法维权,逐步成为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基地,《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等媒体在头版头条予以推介。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产权保护调研组,省、市检察院领导,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先后视察基地并予以高度肯定。着力保障企业自主创新,成立全省基层检察院首个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牵头组建跨域品牌保护联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9人。增进检企互动,联合总商会、税务等部门开展“阳光护企”“亲清检商行·护企促发展”系列活动,在经济开发区、专业市场、企业派驻检察室,主动为企业、商户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检察服务。
保障补齐民生短板。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部署开展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行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6人,查处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5人。关注弱势群体权益,起诉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115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通老年人、残疾人信访“绿色通道”,优先接待来访,协调解决困难。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人,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薪酬702万元。深化司法便民,打造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升级版,实现检察业务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民服务。该中心被列入泉州市政法综治十项创新工作项目,在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政论专题片中亮相。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22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办理的联兴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监督案例。关注河流水体生态,联合市河长办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参与启动梧垵溪流域河长工作,支持和保障河长依法履职。在集控区设立全省首个以检察官个人命名的生态检察室,推动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推行补植复绿、异地替代修复等工作模式。首创海洋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督促涉案人员在深沪湾放养鱼苗33万条,修复海洋资源,保护碧水银滩。生态修复经验被最高检、省政府办公厅专刊推介,福建新闻联播专题报道。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举,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
肩负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推进平安晋江、法治晋江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956件746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268人、提起公诉4232人,上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2人。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35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29人。积极参与“六个专项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人、制毒贩毒犯罪206人、非法传销犯罪23人。依法批捕起诉“沃克理财”传销案,涉案金额达50亿元。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党的十九大、厦门会晤和世中运申办等重要节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安保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全力促成和解,依法不批准逮捕519人、不起诉63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牵头构建公、检、法、司信访联动处置机制,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贤达参与矛盾调处化解。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自愿息诉罢访,解决一批长年未解决的问题。全年共办理控告申诉举报事项348件次,接待来访群众60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向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组建法制宣讲团,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创家门口普法课堂”等法治宣讲10场,受教育对象达3000余人。创办“芳芳说法”普法栏目,深度解析群众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特点和法律后果,努力让诚信守法成为公民自觉。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打击和防范校园人身伤害犯罪行动,起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15人。深化检校共建机制,选派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南峰法苑”等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8场,有14所中小学、幼儿园的2400名师生受到教育。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74人、不起诉24人。联合司法社工开展亲职教育帮教,帮助16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推动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纳入全市“平安村居”建设综治考评,目前已有22个村居申报创建。工作经验被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专题推介。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规范司法并驱,检察监督迈出新步伐
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监督。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0人、渎职侵权犯罪1人,查办大案10件,科级干部4人。注重办案安全、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规劝回国投案自首1人,追回赃款310余万元。对主动投案、积极退赃及犯罪情节较轻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开展预防调查2件,案例分析9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开展警示教育85场,受教育对象达8000人次。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向市委、政府提交年度预防报告,得到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肯定。联合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把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3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13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施侦查活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在全市公安(边防)派出所增派24个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实现侦查监督全覆盖。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检察建议34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法院已审结2件,改判2件;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1537份,被采纳1461份,采纳率达95.06%。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等专项检察,督促相关部门收监执行4人、追逃6人。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监督和支持法院立案执行1950人,涉案执行金额4517万余元。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4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相关部门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面规范开展驻所检察工作,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驻所检察室再次通过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评。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3件,均被法院采纳。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不予支持10件,做好息访说理工作,维护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威。着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与市政府召开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联席会议,增进府院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消防、税务等系统派驻检察室,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3件,均被采纳,促进和支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件,督促收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23万余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7万余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成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任务,排查案件线索32条,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2件,对怠于履行职责、经督促仍不予纠正的某行政部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四、坚持推进改革与创新机制并进,办案质效取得新提升
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迅速动员,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队伍结构更加优化,诉讼效率明显提升。
稳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和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纪委监察部门的协调衔接,全力配合做好职能转化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统筹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的新格局,严格程序标准,增补遴选入额检察官8人,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2人。构建司法权责体系,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入额院领导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直接办理案件163件185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27件。率先出台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报告等内控机制,确保检察权的正确统一实施。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实现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同步融合。
顺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开展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补查137份证据均获法院采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快速办理此类案件970件,办案期限明显缩短。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门设立律师接待室,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395人次,为律师免费提供加密的电子卷宗光盘824张。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促进和谐检律关系建设。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主动拥抱新科技,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多功能检察信息集控中心、电子取证实验室、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应用量刑建议辅助、量刑比对、智能文书纠错等现代技术,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网和短信推送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5031份,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43476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发布检察重大活动、法律知识等资讯400余条,工作经验被各类主流媒体报道推介150篇次,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五、坚持自身建设与接受监督并重,队伍素质得到新加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内强素质,外立公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突出补钙铸魂,永葆忠诚本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谋划检察工作,全力提供服务和保障,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重要案件、重大问题,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20余次,认真按照市委的指示开展工作。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推进党员“三诺”制度,与相关市直单位、企业、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党员义工进社区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特色党建项目“红色企动力”获评我市政法系统第一名。
突出从严治检,严明纪律作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队伍建设责任状,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认真开展“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不断加大检务督察、执纪问责力度,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突出素能提升,锤炼过硬本领。制定菁英人才培养计划,在全省首推青年干警“导师”制,多渠道开展“学、训、赛、考”活动,16人入选上级院人才库,7篇论文被国家级期刊采用。坚持“只要干得好,就能用得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争取市委重视和支持,提任11名中层干部,推荐11名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坚定文化自信,重视检察文化建设,成立检察文化体育联合会,举办书画摄影展、经典诵读会、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慰问孤寡老人等公益活动,向上向善氛围日益浓厚,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突出司法亲和,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常态联络制度,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人大代表400多人次,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围绕人大代表关注的服务非公经济、防治校园欺凌等问题,举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在泉全国、省人大代表及泉州、晋江两级人大代表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检察工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件6件,协办代表建议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增聘勤政廉政监督员23名,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与党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还有待加强;三是司法改革中绩效考核、职业保障等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智慧检务”应用与办案需求还不能深度契合;五是队伍“本领恐慌”、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坚决改进。
2018年工作思路
我院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以强化检察监督和自身监督为有力抓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四个伟大”新征程中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传承和丰富“晋江经验”,为加快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全面发展新理念,更加主动地防控风险服务大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以及各类风险型经济犯罪,保障企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民生补短板、城市提品质”工程,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保障市民合法享有的民生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努力保障经济发展高素质、生态环境高颜值。
二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更加有力地惩防犯罪维护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和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等重大赛事顺利举办,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重拳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深化“七五”普法,全方位开展“法律八进”,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
三是激发检察监督新活力,更加坚定地守护公平捍卫正义。顺应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的协调衔接机制。系统研究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的新方法新举措。完善对公安(边防)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加强审判和执行监督,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权利救济机制,构建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检法和检律良性互动关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民事、行政和金融检察监督,拓展检察监督指导中心职能,延伸派驻检察室监督触角,更加精准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风险化解。
四是立足司法改革新起点,更加积极地推进改革拥抱科技。保持改革定力,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整合、绩效考核等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自行补充侦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工作机制,助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全面地提升素质展现风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检察纪律作风建设年”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实压紧“两个责任”,认真抓好整改提升。持续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听党部署、服务发展、维护民生,坚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晋江、法治晋江、幸福晋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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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升级版。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以“打造法治政府的监督平台、企业家门口的服务平台、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为目标,着力在工作重点、工作模式、工作机制上全面升级,以建设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为重点内容,以构建多领域共建共享保护网络为重要抓手,以推行“1+1+2”管理模式为重要机制,打造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升级版,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2.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基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电商产业园运营中心A栋一楼,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展厅主题为“法治护航 续写晋江经验新篇章”,采用声、光、电等多种高科技手段,以“企业的红线”“精英的浮沉”“员工的诱惑”“犯罪的苦涩”等版块系统展示非公经济领域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发案成因、防治对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参观者通过视觉、听觉、心感全方位感受法治文化。
3.跨域品牌保护联盟。为进一步加强对晋江品牌的保护力度,市检察院牵头市法院、公安局、经信局、安踏公司、三六一度公司等15家市直单位和知名企业成立跨域品牌保护联盟,共同签署跨域品牌保护联盟倡议书,内容涵盖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企业诚信体系、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等。
4.“六个专项治理”。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是2016年中央、福建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指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毒品、电信诈骗和金融风险、“执行难”等六个突出问题、民生问题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
5.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求,围绕中小学生、留守儿童、闲散未成年人、外来务工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村居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减少直至最终消除的目标。
6.亲职教育帮教。“亲职教育”是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市检察院在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中加入亲职教育内容,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会与孩子平等沟通,理顺亲子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7.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市检察院与市邮政公司联合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依托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组建以邮政投递员为主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队,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学校、社区,开展全方位、有地方特色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8.刑事立案监督。指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9.刑事审判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主要方式包括提出量刑建议、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
10.公益诉讼。当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利益遭到侵犯的时候,法律允许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1.“三类人员”。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12.“三诺”。承诺、践诺、评诺。
1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4.“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5.“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16.“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